释义 |
小产权房的权利人只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要求分割共同占有和使用的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如果直接要求分割房屋,法院将不予支持。虽然小产权房的权利人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但仍有使用权。使用权也是一种法律利益,在现实生活中有价可循。因此,夫妻共同享有小产权房占有使用权的,可以要求法院在离婚时分割房屋,留房屋使用权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房屋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