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刑讯逼供是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在侦查、审判过程中,采用非法手段强制嫌疑人或被告人认罪的行为。刑讯逼供严重侵犯了人权,违反了法律规定。依据我国法律,刑讯逼供罪责任归属于实施者和主管领导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实施者责任:刑讯逼供罪实施者主要是侦查人员、审查人员和法官等,他们是直接实施刑讯逼供行为的人。如果实施者违反法律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致使被逼供人受到损害,应该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主管领导责任:主管领导责任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领导,他们应该负责监督管理下属人员的工作行为,对于下属人员违反法律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应当承担管理责任和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8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迫他人作伪证或者不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或者不作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1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虐待被侦查、被告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强制被侦查、被告人作伪证或者不作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背规定调查刑案,导致宣告被告人无罪、撤销对被告人的起诉或者改判无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是刑讯逼供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查处,才能维护被逼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