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职工死亡后,一次性支取企业年金应缴纳多少税? |
释义 | 一般来说,按照《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在领取时是按照每期领取的金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理论上分的期次越多个税税负越少。但是由于年金的个税是每期待遇领取都会征缴,当期数达到一定频次后整体税负有可能会增多。但是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肯定是不合算了,因为退休后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是就其一次性领取的总额,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水平高,很不划算,且分期领取剩余部分还可以继续投资运作,享受投资收益。因此,除非是着急用钱,否则不建议一次性领取。《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企业职工去世后,一次性提取企业年金应缴纳多少税? 要的,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企业年金提取手续,这样才能提取出死亡职工的企业年金。企业年金要缴税。《企业年金办法》第三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第四条 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要求退还企业年金,对吗? 企业年金交费后,是不能退的。如果已经参加了年金计划,但未达到领取标准,是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的。如果达到年金领取标准(我国规定只有死亡、出国定居、退休、伤残才能领取),可由本人或者所在机构向年金受托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资料和银行账户就可以申请。《企业年金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二十五条 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退休职工领取了8年企业年金去世了还有企业年金可领吗,应该领取多少? 企业年金计算公式为:企业年金=(个人缴费+企业缴费)x缴费年限。企业年金退休后可按月领取,也可以一次性领取,领取的即为每年企业扣的钱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企业年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文件规定:“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企业年金缴费比例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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