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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新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1、3种费用不需交纳
    第一,不用交纳物业私收费用。有些物业公司为了利益,巧立名目收取“装修管理费”、“垃圾转运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等。这些物业自行收取的项目是不允许的。如果物业强行收取,业主除了不需要交钱以外,还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第二,不用缴纳物业方违反合同规定产生的费用。物业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需完全按照签订的合同实行,若物业降低服务标准或提高收费标准,业主有权不交费且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如果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与开发商承诺不符,物业要按照实际情况对业主减、免公共服务费用,而该费用则应该由开发商补偿。
    第三,不用缴纳逾期交房期间的物业费。许多期房在购房合同上会明确写出交房日期,有时候,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逾期交房的情况。可有些楼盘的物业费却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就开始收取,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对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物业无权向业主收取未交房期间的物业费用。
    2、业主享有3大新权益
    权益一: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公司。对于那些受到大量投诉的物业,业主有权将其更换。新规中明确规定,业主大会中,超过半数业主投票同意后,就可以进行物业公司的更换,同时业主也有权利选择新的物业公司。不过前提是,业主大会出席业主必须达到小区业主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否则投票结果无效。
    权益二:业主有权享有小区共有部分的收益。对于小区中的共有部分的收益,例如占用小区道路、绿化停车位的收益,小区电梯广告、楼道广告的收益,小区内公共泳池、球场等对外收费的收益等等。这些收益在扣除一定成本后,需归全体业主所有的。
    权益三:业主对物业费使用明细有知情权。根据新规规定,对于物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需向业主公示;服务项目、维修资金、履行情况等也需定期向业主公布。对于业主享有权利的收益部分也需向业主业大会报告。也就是说,物业费用的一切明细必须公开,让业主知道自己的物业费花在哪、怎么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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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9: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