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状是否需要本人签名才有效? |
释义 | 起诉状需本人签字按手印,否则法院不受理;如他人代签,法院要求本人确认;如法院受理后本人指证不是本人签字按手印,要求本人撤诉再起诉;即使不会写名字,可由他人代签,手印必须本人按。 法律分析 本人确认则有效,本人否定则无效。如果起诉状非本人签字和按手印,法院不会受理,对于别人签字和按手印的起诉状,法院在明知的情况下,会要求本人进行确认才会受理。如果法院在受理前不知情,而受理后经本人指证得知了这一情况,会要求本人撤诉,然后本人签字按手印后再行起诉。即使本人不会书写自己的名字,名字可以由别人代签,但手印一定要本人来按的。 拓展延伸 起诉状签名要求:法律规定的起诉状签名要求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状的签名要求是必须由原告本人亲自签署。签名的目的是确保起诉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保护原告的权益。签名应该清晰、可辨认,并且与原告的真实身份相符。此外,签名应该在起诉状的最后一页或者在每一页的底部进行,以确保完整性和一致性。如果起诉状未经原告本人签名或签名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况,可能会导致起诉状无效,影响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因此,原告在起诉前务必确保自己的起诉状已经按照法律要求进行签名。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状的签名是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重要要素。原告必须亲自签署,以保护其权益。签名应清晰、可辨认,并与真实身份相符。未经原告本人签名或存在虚假、伪造情况可能导致起诉状无效。因此,在起诉前请确保按照法律要求进行签名,以确保案件的受理和审理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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