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起诉赔偿要发票可以吗? |
释义 | 发票开具不能成为诉讼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的收付款凭证。税务总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未开具发票属于违规行为,税务机关应责令改正并没收非法所得,可处罚款不超过一万元。因此,发票开具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而非民事法律关系。法院应驳回提出发票开具诉讼请求的当事人。 法律分析 开具发票不能作为一项诉讼请求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是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应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可见,开具发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开具发票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予驳回 拓展延伸 赔偿纠纷中的发票要求:法院起诉是否需要提供发票? 在赔偿纠纷中,法院起诉时是否需要提供发票取决于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提供相关发票可以为您的赔偿要求提供有效证据。发票可以证明您所要求的赔偿金额以及相关损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然而,是否需要提供发票还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案件性质和证据要求来决定。建议您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是否需要提供发票。律师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开具发票不能作为一项诉讼请求提出。开具发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开具发票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予驳回。在赔偿纠纷中,是否需要提供发票取决于具体情况。建议您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一百零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所称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一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合理方法,包括: (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的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 (二)再销售价格法,是指按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减除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方法; (三)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定价的方法; (四)交易净利润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方法; (五)利润分割法,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者亏损在各方之间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法; (六)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一百零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 (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 (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 前款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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