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吗 关于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 登记问题。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而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无效的。然而,在现实当中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对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进行转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其有效无效的区分与前述情形一样。 如果房屋 买卖合同 的受让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怎么申请 (1)申报。 (2)权属调查。 (3)审核与公告。 (4)审批。 (5)登记注册。 (5)颁发土地证。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