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吗? |
释义 |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减少抚养费,减少抚养费的要求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对方同意的可以签订一个减少后的支付抚养费的协议;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对于具有正当理由造成的生活困难,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 一、没有经济来源抚养费负担不起怎么办 无力承担巨额抚养费的话可以要求减少,具体由双方协商来确定,或者说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进行补偿。特别是对于抚养孩子的一方来说,明知道对方无力承担,就算自己起诉也是浪费时间。关键的问题在于,当初双方协商确定抚养费或者说法院判决的支付标准,都是跟当事人的收入水平成正比的。 如果收入不高,可以要求减少,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 二、抚养费确定后还能否增加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在一定条件下,经子女提出是可以增加的。 另外,在特殊情况下,支付抚养费一方的父或母,可以提出减免原定抚养费的要求。 主要情况有: (1)直接抚养一方再婚,再婚配偶愿意承担给付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可减少或免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 (2)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因出现新情况,或经济出现困难,按原定数额难以支付的情况,可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少原给付数额。 三、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怎么起诉? 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的方法: 1、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 2、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可以减少给付; 3、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