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发现还有双方未分割的夫妻财产的,可以再次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后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起诉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夫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