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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不满意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我能否通过调解达成更好的协议?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申请重新仲裁。此外,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调解达成更好的协议,但前提是双方自愿,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且调解协议经双方签署并报人民调解委员会备案后生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申请重新仲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第十五条:“调解协议应当经当事人自愿,并经双方签署,报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备案后生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民事主体有依法请求权利和利益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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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4: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