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 这在法律上称之为诉前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解除财产保全。 一、债务人效益不好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吗 债务人效益不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合法的。 只要是由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等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并且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就是合法的。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条件? 交通事故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三、债权保全的风险及其防范包括哪些 债权保全的风险如下: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2、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3、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4、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防范措施如下:1、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2、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3、督促人民法院确保财产保全符合法定程序手续;4、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5、针对不同的被保全财产,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