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的公证能否撤销 |
释义 | 放弃继承的公证是可以撤销的,《民法典》规定遗嘱放弃继承后还可以继承遗产。但是需要同时满足在遗产处理前放弃以及法院认可这两个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一、如何放弃财产继承 放弃财产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要放弃继承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且放弃继承的时间必须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如果此期间没有作出意思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但是对于受遗赠人,必须明确表示接受遗赠,才可以取得赠与人的遗赠财产。 二、什么是法定继承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是什么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和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其放弃继承和受遗赠的部分,适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 三、房产继承权新规定 房产继承权新规定如下: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