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权放弃需声明书,可选择公证。公证后不能撤销,因为确认真实意思表示且无误。1、放弃继承权需要出具声明书,当事人可选择是否公证该声明书。 2、公证后放弃继承权一般不能撤销。因为公证书确认放弃继承权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无误,故不具撤销理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4、 《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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