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将他人作品翻译成日语发表,构成侵犯著作权吗? 答案是肯定的,将他人作品翻译成日语发表,侵犯了著作权人的翻译权。当然如果你只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者有其他合理使用的理由,则不构成侵犯他人著作权。 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远不止这一个权利,现在是互联网时代,著作权中被侵犯最多的权利要数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如文字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视听作品等等都会被上传至网络上,未经授权,随意转载或播放都可能被著作权人主张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也是由于著作权人的权利意识的提升。 现在网络平台比较火的是短视频解说,有的自媒体人擅自剪辑影视作品的片段进行解说,并在网络平台进行播放,该种行为已构成侵害他人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存在被著作权人维权的风险。还有一些网络平台商家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美术作品复制在衣服等商品上,并在平台进行宣传展示售卖,该种行为亦侵害了美术作品权利人的复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将面临索赔的风险。作品体现了创作者的智慧结晶,我们应给予尊重,使用他人作品时应事先取得他人许可。涉及侵权时,也要积极协商补偿方案,互相尊重,合作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