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工伤认定中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 |
释义 | #工伤认定# 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很多人都不清楚如何去界定。这个界定,我们应当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如何理解工伤概念的原则出发,客观、合理地认定工伤的范围,才是正确的思路和方法。 “工作时间”我们应当做广义的解释,除了包括正常的生产工作时间,还应当扩大到因加班而导致的延长期间的工作时间、工作间隙短暂的休息时间。同样对于“工作场所内”我们也应当做广义的解释,除了包括生产活动的区域,也因那个包括企业中的其他公共场所,如食堂、厕所、澡堂、休息区、会议区等。 当然我们也不能一味比照上述界定范围,还需要结合其他的一些情形做一个综合判断去认定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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