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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境外结婚注册证书认证问题
释义
    越来越多的国人跨出国门,也有越来越多的国人嫁娶外国人,这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在国外注册结婚的人在国内办理诉讼离婚的现象。对于国外婚姻登记证书,国内法院不能直接认定,需要经过相关认证程序。一般做法是:
    1、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
    第一、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书进行公证;
    第二、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公证的结婚注册证书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第三、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公证过的注册证书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
    第四、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回国内,成为向法院立案的依据。
    一般而言,做此项业务的美国律师收费最高,日本律师和英国律师收费适中,爱尔兰律师收费较低,平均下来,做该项业务一般会在二千到五千人民币左右。
    2、香港结婚证书的认证:
    第一、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第二、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敲转递章;
    第三、将该份文件寄回国内,作为立案依据。
    一般具有司法部指定公证人资格的律师收费在二千至三千港币左右,呵,价格差不多吧,不算贵。
    3、澳门结婚证书的认证:
    直接委托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做公证。
    4、台湾地区注册证书的认证:
    较为麻烦:
    第一、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作公证;
    第二、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上海公证员协会和大陆当事人一方;
    第三、副本到后,大陆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上海公证员协会做核证;
    第四、将核证过的公证书交至法院作为立案的依据。
    一、民法典可以让一方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吗
    第一、一方为华侨(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二、双方均为华侨:夫妻双方均为华侨,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如果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双方又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三、一方为出国人员(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一方为出国人员,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内的中国公民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证明、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出国人员应提供护照、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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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5: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