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贩毒罪量刑标准: 1.三年以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其他少量毒品的。 2.三年至七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七年至十五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至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4.十五年、无期、死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