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由谁来承担责任? |
释义 | 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应由致害人赔偿,根据实际损失及支出费用进行赔偿。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包括维修费用、损失物品、施救费用等在内的财产损失应得到支持。工伤事故处理办法要求企业单位及时报告工伤情况,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工伤。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应尽快进行,以便工伤职工及时享受相应待遇。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具体谁来赔 1、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由致害人来赔。车辆贬值可以算作财产损失,有关于车辆损失、维修等费用的由侵权人进行赔偿。并且对于车辆的损失及维修费用,根据实际损失及支出费用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的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一般工伤事故处理办法是什么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规定三个渠道申请报告,既体现了工伤保险的权利与义务,也是防止企业瞒报漏报的措施。 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3、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应由致害人负责赔偿。依法,维修费用、损失物品、施救费用以及车辆重置费用等应根据实际损失和支出费用进行赔偿。对于非经营性车辆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产生的替代交通工具费用也应合理赔偿。在工伤事故处理中,企业单位应及时报告工伤情况,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也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及时报告和申请有利于调查取证和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劳动行政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取证并作出认定工伤的结论,并书面通知相关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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