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保胎假,实践中存在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情形,本人提出申请的,可按照病假处理。关于女职工劳动的特别保护: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