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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取车要交拖车费吗
释义
    交通事故取车不要交拖车费。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要暂扣车辆的,暂扣车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应当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一、其他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论从行政法规还是民事法理关系上说,因车辆被扣,而让肇事车主承担停车费,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
    拖车费是不能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在有委托或口头合同的情况下,施救公司和停车场的费用由你本人支出。
    现场调查结束3天之内要委托鉴定,鉴定期间不能超过20天,超过20天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所以,从规定上来讲,事故现场勘验完毕3天之内交警没有委托鉴定或者没有报上级交警批准就不能继续扣车了。超时即属违法。
    二、车被行政拘留了,可以委托第三人去保管吗?
    扣押车辆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扣押车辆分为交通违规交警部门扣押车辆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者刑事诉讼强制执行法院进行查封和扣押车辆两种情况。交警部门扣押的车辆直接由交警大队保管,车辆如因法院查封、扣押财产的,法院是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的。根据相关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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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0:4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