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合并需要清算吗 |
释义 | 分公司合并是不需要进行清算的,公司分立也是不需要的,只用变更登记就可以了。因为公司清算后就需要注销,法人人格就会消灭,公司合并后还是需要继续营业的。 一、公司说解散可以解散吗 公司并不是说解散就可以解散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经合法程序才能解散。公司解散必须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条件,且公司解散后,还涉及到清算、注销等程序。 二、法人变更股权不变可有影响? 法人变更股权不变有影响。法人变更有合并、分立两种方式。两种情况下,变更后股权结构都应该随之改变。公司合并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 三、公司注销名下汽车怎么办 公司注销名下汽车处理如下: 1、车辆挂在公司名下,车辆是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在年检、出售更名时候就会遇到困难; 2、在公司破产倒闭的环节,进行清算的时候,如果车还是在账上的,那么应该作为公司的资产用以抵偿债务。 一、公司注销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注销公司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综上所述,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在通过年审后,才能办理机动车过户业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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