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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女方不用退还彩礼
释义
    一、什么情况下女方不用退还彩礼
    1、女方不用退还彩礼的情况有:
    (1)双方已同居且已登记结婚;
    (2)未登记结婚但同居期间育有子女;
    (3)未登记结婚但将彩礼用于同居双方共同生活;
    (4)未登记结婚但已同居超过两年及以上时间;
    (4)婚约存续期间一方当事人身亡。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哪些不能认定为是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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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12: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