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多套拆迁房,可以写在父母、配偶、子女的名下。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当事人有多套拆迁房的,当地无限购政策的,可以把所有房产都登记在自己名下;当地有限购政策或拆迁户协商好拆迁利益分配的,可以把拆迁房登记在父母、配偶、子女的名下。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