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注册资金能变更吗? |
| 释义 |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变更,可以增资或者是减资。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做出股东大会的决议。还需要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前清偿,也可以要求提供担保。 一、公司减资其债权人要如何处理 如果债权人已经遭遇了公司减资的,应当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相关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书的当天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和做法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做以下工作:1、股东会决定。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自股东会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5、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 三、股份公司分立公司程序 股份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 1、召开股东大会; 2、表决通过分立的决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 5、在报纸进行公告; 6、办理工商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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