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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鉴定私人能做吗
释义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由专家组进行鉴定,最终在60天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过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及时送达申请单位和个人。
    法律分析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可以自己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准备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劳动者身份证明;
    (3)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后,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专家组提出的鉴定意见,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如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医疗相关资料、劳动者身份证明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随机抽取3至5名专家组成鉴定团队,根据其鉴定意见,在收到申请后的60天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若必要,可延长30天。鉴定结论将及时送达申请单位和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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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2:4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