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赔偿的请求人有哪些? |
释义 | 所谓刑事赔偿请求人,即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其人身权和财产权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国家赔偿法》18条的规定,主要包括: ⑴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请求赔偿; ⑵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⑶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请求赔偿。 在刑事案件当中如果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话,很有可能是司法机关的这些工作人员侵犯到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比如采取了逮捕措施以后有宣告无罪的,这时候被逮捕的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赔偿。 一、检察院撤诉国家赔偿怎么申请?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申请国家赔偿程序怎么走 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害了公民的合法利益,公民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程序是:首先,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或解散,其继承人和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申请赔偿。其次,要求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接着,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最后,赔偿机关在收到申请的那天起两个月内进行赔偿。过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以从期满的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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