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光脚开车没有做具体规定。在执法过程中多以教育批评为主,处罚则参照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但赤脚开车无法精确控制踏板,容易发生危险;另外,如在左右移动和踩踏板时脚受伤,更会增加危险系数以妨碍驾驶来参照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