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是的,必须到场。使用维修基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项用途; (二)经核实房屋确需维修的; (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使用比例; (四)决定使用程序符合本办法规定。 法律依据: 《郑州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维修基金实行业主所有、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管理原则。 维修基金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和改造。 第二十条 使用维修基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项用途; (二)经核实房屋确需维修的; (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使用比例; (四)决定使用程序符合本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需使用维修基金的,由售房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提出使用方案,经60%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后,到市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核定划拨。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使用维修基金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使用方案,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或60%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后使用。委托市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代管的,到市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核定划拨。 维修基金使用方案经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审核,符合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划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