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签订得劳动合同是正式得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只签订了试用期协议,而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那么协议在劳动合同法上看就是劳动合同。 1.对于法律效力来说:仅仅规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只签订了试用期协议,而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那么该增协议在劳动合同法上看就是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试用期,但是没有把合同分为试用和正式。签署了劳动合同,说明存在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应该给补偿。 3.试用期合同是指在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在确立正式的、长期的劳动关系之前签订的,适合双方的约束制度或条件申明文书。 4.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一、签订三方协议要注意的问题 尽管三方协议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由于三方协议依法签订,受《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的约束,因此,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签订时也应注意一些问题。 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学生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 三方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的答案是肯定的,三方协议中的一方一般是中介方或者见证方,只要订立的三方合同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条例且订立的三方都具有订立合同的条件,订立的三方合同就视为有效合同,不存在三方合同不常见,是无效合同的说法。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毕业生都不得无故解除三方合同,否则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单位辞退试用期员工怎么办? 企业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要员工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就可以随时辞退。而实际上,如果录用条件中没有包括考核合格这一项,用人单位是无法仅仅依据考核不合格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 如果您想在试用期内以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进一步保留,一定要把考核合格作为录用条件写入合同当中去,否则单位就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如果单位没有把试用期内考核合格作为录用条件并告知劳动者,后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提出异议。 1、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劳动者。同时因为劳动者的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没有过错,用人单位也不是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而是主张试用期可以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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