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每日一条|公司法之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本条理解与记忆方法: 1、公司章程规定为原则,公司法规定为例外; 2、应当制作(所议事项的决定)会议记录并(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3、一人一票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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