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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书已经下来了,申请人能否更改认定书的内容
释义
    事故认定书可以更改,签字不影响其作为证据的效力,当事人可向交警部门申请行政复核;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应根据实际受伤情况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法律分析
    一、事故认定书下来可以更改吗
    1、事故认定书下来可以更改。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的情况勘查、鉴定,给出的关于责任划分的证据。签字只是代表当事人签收,不签字不会影响它作为证据的效力。事故双方在认定书上面签字也并不是代表责任认定书上面写的内容就不可更改了。如果对交警出具的认定书不服,或者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向原办案单位或者上级的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行政复核。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
    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应当根据实际受到的伤害后果,并结合事故责任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书争议:申请人是否有权修改已下发的内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书一旦下发,通常情况下是不允许申请人自行修改其内容的。工伤认定书是由专业的工伤认定机构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后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申请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诉或复议,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在申诉或复议期间,申请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要求重新审查认定结果。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工伤认定书中的内容存在错误或遗漏,工伤认定机构可能会对认定书进行修改。但是,任何修改都需要经过合法程序和相关部门的审批。因此,申请人应当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依法行使自己的权益,并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操作。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时,可以在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因此,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当事人可以向原办案单位或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行政复核,提出自己的异议和理由。至于事故认定书下来后的赔偿问题,应根据实际受到的伤害后果,并结合事故责任,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对于工伤认定书的修改,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诉或复议,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认定书中的错误或遗漏。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依法行使自己的权益,并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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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2: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