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迟认定单位要埋单 社保部门指出,逾期申请既不予认定又要自己承担费用。 工伤申请有时间限制,由于错过了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不少单位和个人都因此受损。 某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其职工梁某于今年1月2日工作时割伤右手,单位于2月6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经审核认定梁某为工伤。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后,对梁某在1月2日至2月6日期间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单位表示不理解。 工伤处有关负责人指出,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于24小时内通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方可报销费用。未按上述时间办理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二)认定申请一年内提出 工伤处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而李某的要求已经逾期。 (三)60日内会给出回复 工伤处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及其所在单位。 以上就是律聊网律师为大家介绍的工伤认定不及时该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以后即使超过工伤认定的时间,工伤职工也不用再担心,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不予认定的部分。大家可以仔细看一看,若还有不懂或者法律问题,可来律聊网。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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