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18岁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孩子没有关系。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如果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法律上已经列为成年人,在经济上可以独立有一定的自理能力,父母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不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子女跟随女方,男方可以给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助。 由此不难看出,孩子和夫妻双方离婚财产之间的分割并没有关系。尤其是孩子已经18岁,属于成年人,在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应当秉着均等分割的原则,夫妻之间的债务也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偿还。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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