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交保证金怎样处理 |
释义 |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交保证金在法院账户当中予以妥善保管。在已经审判下来的判决书批下来也有法律效应的时候,再提出向法院申请退还。 (2)还有的是当事人申请提出保全金额后,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有一定的担保或者一定的数量金额的保证金才可以。这样是为了能够保全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能够在利益上不受任何损失和任何有害的消极影响。等到本次案件结束后,就会自觉退还本次的保全金额的。再者财产的保全金额由法律裁决和判定的一直到产生出生效法律文件为止,假如在诉讼的过程中是出现有解除保全措施的需要的话了,法院是应当及时作出任何裁决来解除保证金额,而被申请的那个当事人就应该提供到相应的担保费用的。 二、司法拍卖保证金怎么缴纳? 司法拍卖竞拍人的保证金是高法院交纳的,而保证金的数额由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在法院诉讼过程当中,经常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保证金。这个保证金实际上并不是属于一种费用,而是对于某些事项所作出的一种保证。在相关的诉讼活动完成之后,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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