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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堆放的建筑材料砸伤他人,由谁赔偿损失?
释义
    刘某的儿子要结婚了,需要把家里的房子装修一下。刘某把装修队叫了过来,装修工作如火如茶地展开了。由于家里空间狭窄,刘某就将一些建筑材料堆放在家门口的路边上。一天早上,刘某正在和装修队商量装修事宜,邻居黄某嘟嘟囔囔地进了刘某的家。原来,黄某的儿子经过刘某堆放建筑材料的地方时,堆放的建筑材料突然倒塌,黄某儿子的头被滑落的建筑材料砸中受伤。黄某儿子的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本案涉及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赔偿的问题。黄某儿子的损害应当由刘某负责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堆放物品致人损害采用过错推定原则,法律预先规定了堆放人是有过错的,一旦发生事故,堆放人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否则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堆放物品致人损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请求权人是受害人,受害人可以直接向堆放人即堆放物品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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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0: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