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汇票背书要记载哪些事项 |
释义 | 汇票背书需写背书日期、背书人签章、被背书人名称。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签字并写相关事项。汇票背书时需记载以下事项: 1、背书日期。如未注明日期,则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2、背书人签名; 3、被背书人名称。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名的票据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二十九条 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第三十条 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