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寿险公司设立流程 |
释义 | 寿险公司设立流程具体如下: 1、初步申请: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是指发起人向审批机构提出设立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的意向、理由和要求。申请人需要向保险审批机构提交法定的文件和资料。 2、筹建: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3、正式设立:申请筹建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可以向主管部门提交正式设立申请和相关文件。 4、设立登记: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人在获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可在法定期间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颁发之时即是保险公司成立之日。保险公司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失效。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根据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章程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法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批准。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险公司,其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订,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2、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保险公司的业务具有专业性,需要有专业人员进行管理,以保证保险公司的业务正常运转,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保险法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了资格要求。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保险公司有序运转的前提之一,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组织机构,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设立必须经过上述所提到的程序,要是没有按照流程去操作的则是无法设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条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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