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 |
释义 |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比例。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平均缴费指数乘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将员工自参加工作起至退休时缴费年限的每月缴费指数相加,除以其缴费年限的月数。 1、为何设立过渡性养老金 它是为解决“中人”无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而设立的。因为在“统帐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其在“统帐结合‘’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帐户,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就没有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此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除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之外,还应加上没有个人帐户年限(即参加工作至”统帐结合“之间)的养老金。 2、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Rד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其中:R为计发系数,其值在1%—1.4%之间,由各地测算后确定;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某“中人”退休时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 “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对统一制度之前实行“办法一”和“办法三”的地区而言,“本人缴费年限”为该地区实施“统帐结合”、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对原实行“办法二”的地区而言,“本人缴费年限”为实施统一制度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 过渡性养老金等于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R乘以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 其中:R为计发系数,其值在1%到1.4%之间,由各地测算后确定;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等于某中人退休时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乘以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式: 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不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乘以1.2%;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30%(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减25)乘以1%。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1、计算每月缴费指数:取员工参加工作起至退休时的每月缴费工资,除以当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计算平均缴费指数:将员工自参加工作起至退休时缴费年限的每月缴费指数相加,除以其缴费年限的月数,得出平均缴费指数; 3、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将平均缴费指数乘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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