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余市设立典当行审批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新余市设立典当行审批流程有哪些 1.申请【窗口、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窗口接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省会议中心东面二楼 2.受理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6.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电话 7.办理结果《典当经营许可证书》正副本,有效期6年 8.送达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 二、新余市设立典当行审批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典当管理办法》、典当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省规划; 2、章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注册资本金符合要求; 4、营业场所和设施符合要求; 5、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6、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法人股相对控股且符合投资典当行的相关投资能力条件(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第一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 7、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符合《典当管理办法》、典当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省规划; 2、章程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注册资本金不符合要求; 4、营业场所和设施不符合要求; 5、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不符合要求; 6、法人股东及相关投资能力条件不符合要求; 7、不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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