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代理人应遵循哪些规定? |
释义 | 政诉讼代理人要遵循的规定有:(1)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诉讼活动;(2)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活动,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3)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而不能在同一诉讼中代理双方当事人;(4)必须具备诉讼行为能力。【法律依据】根据《最高法院公民在特殊情况由的公民核实的,视为委托成立。” 行政诉讼要遵循哪些原则? 在这里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行政诉讼要遵循的原则,行政诉讼原则如下:第一、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第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第三、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第四、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第五、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原则;第六、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第七、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第八、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其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是刑事、民事、行政三大类诉讼法都应当遵循的原则,贯穿在整个行政诉讼过程中。其中,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是行政诉讼法独有的原则,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合法性审查包括职权审查,事实审查,程序审查。 行政诉讼代理人职责应该有哪些 行政诉讼代理人:1、行政诉讼代理人区分法定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在行政诉讼中,法定代理人一般都是对被代理人负有保护和监督责任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亲权或监护关系。委托代理人需要根据授权区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2、委托代理人需要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参加相关诉讼活动,不得超过代理权限做出相关承诺,否则相关不利后果,需要代理人自己承担。 行政诉讼代理人范围 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指定,或受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但其诉讼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受的的人。1、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2、《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委托代理人的范围十分广泛,这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提供了便利。 行政诉讼中哪些人可以做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手续 参照民事诉讼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关系到当事人对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以及诉讼结果的承担,为避免日后因委托范围和权限不清发生争议,影响判决、裁定和调解的执行,法律要求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用书面形式,而且要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以表明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对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的诉讼活动负责。2.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代理制度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一部分,代理分为民事代理和诉讼代理,前者是为了帮助当事人实现民事法律行为,后者是为了帮助当事人实现诉讼法律行为。要求授权委托书记明代理事项,是要求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委托他人干什么是从事某一民事活动,还是进行诉讼代理诉讼的标的是什么诉讼代理人是代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从事的代理行为,应当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承担,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后果应当由代理人自负。因此,委托代理人必须写明代理权限,是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陈述事实、进行辩论、申请诉讼保全和证据保全、请求调解、提出反诉、上诉、申请执行,还是仅就其中一项或者几项授权代理。如果授权委托书没有特别注明代理权限,只写“委托代理诉讼”,视为代理人有权为一切处分实体权利外的诉讼行为。 该内容由 刘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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