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方为谁?伤者出院后需不需要保险公司代表到场? |
释义 | 交通事故调解赔偿需要保险公司参与,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调解参与人包括当事人、保险公司等,每方不超过三人。调解时间、地点需提前通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调解可能终止的情况包括一方提起民事诉讼、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中途退出。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我全责,伤者出院要一起去交警大队调解赔偿,需要让保险公司的人到场吗?发生交通事故去调解赔偿,是需要保险公司的人也到现场参与调解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第八十九条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什么情况下会终止调解?(一)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责任方确认及保险公司代表到场程序 在交通事故中确定责任方是一个重要的程序。通常,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各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例如报警和收集证据。接下来,保险公司通常会介入调查,并根据事故的情况来确定责任方。他们会考虑各方的陈述、目击证人的证词、交通规则等因素。一旦责任方被确认,保险公司可能会派遣代表到场,以处理相关事宜,例如与伤者或其他当事人进行谈判、处理索赔事宜等。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公正处理事故,并为受伤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赔偿。因此,伤者出院后,保险公司代表的到场可能是必要的,以确保事故后续的顺利进行。 结语 在交通事故中,确定责任方是一个重要的程序。保险公司通常会介入调查,并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责任方。一旦责任方被确认,保险公司可能会派遣代表到场,以处理相关事宜,例如与伤者或其他当事人进行谈判、处理索赔事宜等。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公正处理事故,并为受伤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赔偿。因此,伤者出院后,保险公司代表的到场可能是必要的,以确保事故后续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一)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第九十五条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联合有关部门,设置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后调解需要保险公司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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