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否被公安抓捕的信息可以通过去派出所询问了解。 公安机关抓捕嫌疑人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1、讯问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收集嫌疑人违法犯罪的其他证据,比如书证、物证; 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刑事拘留决定书并通知家属; 3、需要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的,批准逮捕后继续侦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4、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向法院移送案卷,法院审查开庭审理判决。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一公安工作的政府部门。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部门的公安部门,有别于地方政府的公安局比如铁路公安、森林公安、民航公安等。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5、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维护国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