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湖北省产假规定 1、怀孕未满12周流产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指定医疗机构的证明和其他相关规定,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的产假。 2、正常分娩的,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 3、怀孕28周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视为正常分娩。 4、分娩时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5、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湖北同时规定,甄别性别的会被罚款 第42条规定,当事人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或者符合本条例规定妊娠,但进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湖北省男性陪产假规定 男性职工只需要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并且他的老婆也符合享受产假的规定,该男性职工即可享受10天的陪产假。 三、湖北省产假工资怎么算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等于生育津贴补助标准乘以产假天数 产假工资:照常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