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机构有哪些,申请人民调解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机构包括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部门和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民调解需要具备明确的对方当事人、明确的目的以及基本的事实依据和理由等条件。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应当如实陈述纠纷事实、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并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纠纷激化。对可能引起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法律分析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机构包括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部门,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民调解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有明确的目的,有基本的事实依据和理由等。 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机构有哪些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机构包括: 1.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3.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申请人民调解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人民调解需要具备的条件: 1.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申请受理一方,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争议,谁侵犯了他的权益。 2.要有具体的请求目的。申请人必须说明请求调解要达到什么目的,解决什么问题。 3.要有基本事实依据和理由。申请人必须提出发生纠纷的基本事实及相应的证据、理由。 4.纠纷属于调委会主管和管辖。即符合民间纠纷受理范围,且在调委会管辖地段之内。 三、人民调解活动中当事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人民调解活动中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有:如实陈述纠纷事实;如实陈述纠纷事实;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结语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机构有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部门和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民调解需要具备明确的对方当事人、明确的目的以及基本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当事人应当如实陈述纠纷事实,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并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纠纷激化。对可能引起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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