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参与毒品犯罪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
释义 | 毒品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1)毒品犯罪客体,指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而被毒品犯罪所侵犯的有关对毒品进行管制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2)而毒品犯罪客观方面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有关毒品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不可缺少的要件。(3)毒品犯罪主体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毒品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和法律规定的犯罪单位。(4)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自己故意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及造成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一、包庇犯罪分子罪定罪范围包括哪些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构成条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应从重处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 二、什么是犯罪构成和犯罪概念 1.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犯罪概念揭示犯罪的本质与基本特征;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 2.犯罪构成的特征: 性质上具有法定性;内容上具有主客观统一性;与社会危害性具有统一性;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 3.犯罪构成的分类: (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2)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待补充的犯罪构成; (3)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4.“情节严重”的性质: (1)要求“情节严重”才成立犯罪的,“情节严重”属于犯罪构成要件。例如第243条诬告陷害罪的规定; (2)成立犯罪不要求“情节严重”,这种情形“情节严重”是法定刑升格条件或者从重处罚条件。 知识普及:关于犯罪构成的解释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其中,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行为人的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是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主观方面要件,有些犯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特定的犯罪目的。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某些特定犯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或者损害特定的对象等。 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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