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前原告需要做什么准备 |
释义 | 法律分析: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原告一般需要准备材料:1、起诉状(1)原告立案后,应当将自己提交法院的起诉状留底,开庭时准备好,便于开庭时进行陈述案由、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2、当事人及代理人基本资料(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能有效核实当事人身份,甚至都不能进法院的大门。(2)法人或其他组织。3、证据(1)准备证据原件,便于开庭进行证据真实性质证。(2)根据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或复制证据复印件或者副本,另外需要向法院提交一套证据复印件。4、事实陈述(1)根据案件基本事实以及案件法律关系,根据时间顺序及正常的逻辑关系,对案件事实进行整理。(2)找出案件事实争议焦点,结合与对方沟通的情况,明确出对方可能提出的不同意见,制定自己的应对方案,5、辩论意见(1)根据自己所主张的案由、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明确自己所依据的基本法律依据,主要是确定自己诉讼的法律逻辑关系。6、调解意见(1)如果自己有意向进行调解,应当事先准备好基本的调解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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