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分配没有确定分配比例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没确定遗产分配比例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比例来继承。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一、继承开始后第一顺位可以继承人平分吗 按遗嘱分,要是没有有力的证明,在法律上是平分的,可能如果子女未成年或者父母没有自理能力的会多分一些。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二、什么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的范围:(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继承从何时起算的 继承是从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时候起算的。 1、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2、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 法定继承划分继承遗产比例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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