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外刑事案件的犯罪主体应包括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外国法人。具体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对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及外国法人犯罪,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外国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对中国国家、组织或者公民实施犯罪,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者外国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二条 本解释所称的涉外刑事案件是指: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二)符合刑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我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案件; (三)符合刑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 (四)符合刑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