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赌博罪共同犯罪吗 |
释义 | 要看情况。必须有共同的赌博犯罪故意,即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他人在实施赌博犯罪。行为人的认识状态是明知,认识内容是他人在实施赌博犯罪。在此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意思的联络和沟通可以是双向的,也可以是单向的,即使他人不知情也不影响赌博罪的成立。换言之,赌博罪共犯可以是片面共犯,但不限于片面共犯。行为人必须提供了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其中计算机网络帮助,主要指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等条件和服务。所谓直接帮助是指对于赌博犯罪的发生和发展来说,这种帮助有直接的促进作用,并不是可有可无。依此认为,对于那些在赌场组织赌博行为,没有开设赌场,参与抽头分红的受雇人员,由于其帮助行为不具有直接促进作用,一般不应以赌博罪共犯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三百零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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