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济南关闭128处测速抓拍点位,是为了配合山东省上级部门下达的要求,要将此前限速值为40公里的路段,提升到合理的数值,而40公里以下的抓拍点位则全部取消。高速公路的限速值为110或120公里,国省道限速值为80公里或者60公里,以80公里为主。另外还有极少数道路限速值为50公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